國立東華大學人文社會科學學院公開徵求法律學系系主任候選人

國立東華大學人文社會科學學院(以下簡稱本院)依據「國立東華大學院長或系所主管遴選辦法」及相關規定,公開徵求法律學系系主任候選人,新任系主任聘期自114年8月1日起(若因特殊情況,必要時得由校長核定聘期起始日)。

1.申請者應具下列條件:
  •具副教授(含)以上之資格。
  •
認同本院法律學系之設置宗旨。
  •
曾經發表具法律專業之著作。
  •
具前瞻之教育理念及領導溝通能力。
  •其他資格與條件均符合大學法相關規定。

2.申請人如非本校專任教師亦得參選,惟至遲須於前述系主任聘期起始日(或校長核定之聘期起始日)具備本校專任教師身份。

3.有意申請須備妥參選資料表(具體內容請逕參閱附件表格),申請人如非本院法律學系專任教師,參選資料表應取得該系專任教師至少三人之聯名推薦

4.前述資料請於民國114年7月10日(四)下午5時前以郵寄或親送方式送交974301花蓮縣壽豐鄉大學路二段1-17號國立東華大學人文社會科學學院法律學系系主任遴選委員會(郵戳為憑),恕不接受以電子郵件方式寄發之參選資料

5.符合資格之申請人將受邀於民國114年7月22日(二)上午10時30分與本院法律學系師生進行座談並與本院法律學系系主任遴選委員會委員進行面談。

6.聯絡人:羅文君小姐

   電    話:03-8905252
   傳    真:03-8900180
   E- mail:
chass@gms.ndhu.edu.tw